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不错:好评
位置很好,有商业大厦,有公园,有海边沙滩
会员3597:好评
酒店位置好,走路到情侣中路、沙滩只要2分,沙滩上可见珠海渔女,走路10分钟可到。酒店很有艺术特色,服务员热情、情切,酒店卫生也很干净,住的很放心,虽然家俬有些杯印,有点旧,但不影响我们对它的好评。我们看了海景房,景观很好,下次还会过来住。
会员1466:好评
给父母订的,地理位置优越,价格也不高,其他方面还可以,总之性价比还不错。